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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藏玄机之旧梦疑踪 第1节

作者:费克申


《案藏玄机之旧梦疑踪》

作者:费克申

简介:

三十年前,偏远山村一桩灭门悬案惨绝人寰……

三十年后,一通恐吓电话,竟牵出一桩桩离奇命……

企业负责人、落魄画家、退休老警察,为何相继被杀?

一具无头男尸神秘出现,让案件更加扑朔迷离……

死者是谁?他们之间又有着怎样的联系?

案中案,谜中谜,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命案,该从何查起?

而命案的背后,有隐藏着怎样的悲凉真相?

引子

夜很深了,风凉了起来,毯子似乎薄了,月光似乎被路灯感染了一样,失去了她那温柔的光,变得面无血色,苍白、阴险地趴在床上,像幽灵睁大了眼睛观察着人类。这不怀好意的窥视会忽然间变得杀气腾腾、凶险无比,每逢这时他就知道要出事了。果然他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是在穿衣服吗?既然都已经这样了,为什么还要装扮自己?真是古怪。接着是轻轻的脚步声,在这深夜笼罩的大屋子里走着,好像是漫无目的,就这样迎接明天没有太阳的阴暗早晨。这时断时续的声音最让人烦恼和不安,虽然他知道这是不能止歇的,但在他内心却盼望着这一切早早结束。也许今天是个例外,一会儿声音就会消失的,好似现在窗外猫头鹰的阴森啼声一样。人们说猫头鹰是不祥的动物,这屋子里的人和它一样。

忽然一阵更奇怪的声音响了起来,比那脚步声还要轻微,像是一种夜行动物发出的。他屏住呼吸,听了一会儿,断定不是脚步声,于是就紧张起来。他看看窗外,树枝的影子斜挂在黑暗中的玻璃上,忽然微微摇动了一下,像是一个鬼怪伸出巨大、枯瘦的手指指点着他一样。他忍不住了,猛然坐了起来,毛骨悚然,但他还是努力镇静着自己,竖起耳朵听。那个声音没有了,他听了足足十几分钟,那个声音还是没有出现,但脚步声依旧……

他倒了下来,把头钻进了毛毯里,他知道当那灰色的晨曦出现时,鬼魅的世界才会结束,但接下来的夜晚,又是恐惧的循环……

睡不着。每当这样的夜,当月亮睁着惊恐的眼睛,能照射进人身体内部的冷光肆虐的时候,在天边那月光隐藏的地方,血的海洋就会无声无息地出现。不,人眼是看不见的,但却能感觉到。那里泛着涟漪,黑夜溶解了它的红色,只有当它逼近时,照射在那上面的月光才会变成红色,不是鲜红,是深红,一会儿工夫又变成了黑红色。乘着这时的光看,那上面漂浮着白骨,有四肢,有身躯,它们似乎是分离的,但仔细看还连着,是用腐烂的皮肉连着的。最可怕的是头骨,就是人们叫做骷髅的东西,它们都是一样的,黑色的深洞是眼睛,尖尖的,鼻骨高高翘起,那两个难看的小孔告诉着人们智慧在这里停止了。嘴里有牙,又大又白,凶狠地呲着,像是在威胁着观察它们的人们。这些失去灵魂的东西正在用它们的牙齿向活人的世界挑战。多么清晰呀!这一幕像大屏幕的电视画面一样清楚、明亮,看着这些,谁能入眠呢?

就连风也活了起来,这外面轻轻吹起的风,虽然听不到,也感觉不到,但却可以看到风在吹着。血腥的味道随着风在屋里弥漫开来,刺着人的嗅觉,越来越强烈,也越来越新鲜。那种膻腥只有在屠宰场可以闻到,作呕的感觉就这样自然而然地出现了。

周围是寂静的,但隐隐约约会听到极其小的“嘁嘁喳喳”的声音,这是人在说话,那些隐蔽在这无边黑夜里的人在商量着什么。也许是阴险的报复计划,也许是痛苦的倾诉,也许是他们之间的笑谈。听不清楚,声音太小了,小到烦扰人的耳朵、刺激人的神经、让人坐立不安的程度。他们是幽灵吗?真正的幽灵,也叫鬼的东西吗?他们现在在哪个世界?如果在这里,他们怎么生存?就是这样昼伏夜出吗?可吃什么呢?太让人伤脑筋了,太可怕了,一切到那晨光出现就会消失,即使是没有太阳的一天……

每逢天地间充满月光但那光却冷酷得让人心寒时,睡意就自然而然地消失了,消失得让人忘却了人还有睡眠这种自然需求。说说看,这时还有什么能在你的心中出现或者涌现呢?对,是仇恨!只要是仇恨就和往昔有着关系,不,仇恨就是往日的情感在今天的出现。小时候是怎么过来的,还有少年、青年以及现在,不过是充满了穷苦、耻辱的每一天,让人回想起来就痛苦难当,那就叫不堪回首。但是,要回首,就是咬紧牙关也要回首。当然对细节的回忆是没有必要的,只有几个片段,如同一部熟悉的电影中的精彩篇章一样,只要看一眼,内容、氛围以及震撼内心的情感就会油然而生。于是,那种愤怒就出现了,让人能咬碎牙齿。这时的心肯定破碎了,大脑肯定僵死了,身体所有部分肯定都麻木了,只有血液还在狂奔着,像要冲出血管的束缚一样膨胀着、激荡着……

这是极其痛苦的一刻,有时这种体验会持续很长时间,直到泪水自管自地往下流,整个人都在无所顾忌地发泄着内心的苦闷。不过,这一般是坚持不了多长时间的,接下来就是冷酷地计算,就是对以后冷静地预想和对眼下有条有理地整理。理智是最严厉的,无视一切,勇往直前,踏碎任何阻碍。如果是自己的话,也会被理智毁灭,但一旦成功,目的达到,那种胜利的喜悦将是世所罕见的。去日的一切都变得没有意义了,阳光在照耀着,前途正像这阳光照耀下的大路一样,笔直地伸展到地平线上。谁都知道这是条多么辉煌的大路,也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大路——当人们走到这条大路上,人生有了意义,人才像个人。为了走上这条路,谁能不为之付出一切呢?即使是生命……

一 两个警察三十年

他与众不同,这话不是他自己说的,而是认识他的人给予他的评价。按理说他应该自豪,但事实却不是这样。他对人们这么说他有些恼火,因为这“与众不同”的成语不是用通常意义上的解释,说句难听的,就是说他各色,而且还要加上一个副词——很。连他的老婆也这么说他,虽然她已经在三年前去了那个世界,但他还清晰地记得她在说他时的表情和刺痛他心的话:“要不人们说你什么来着?对,刚愎自用、一意孤行,就像你们局长说的。要不,哪能现在还是个科长呀?”

“说得对!”他想。当然是现在——他退休这么多年后才承认老婆说得对。但他立刻又否定了这个说法:“难道人云亦云就对吗?不,不对。譬如……”譬如什么呢?他犹豫了一下,但立刻就想起一个恰当的例子。其实,这“想起”不过是自欺欺人的一种说法。这件事一直萦绕在他的心头,三十年来,一旦有空,他就会想这件事,令他寝食不安。即使别人劝他说,这案子不是没办法嘛,还想它干啥?他也还是不听。为了这事,上级让他离开了那里,但他始终认为自己是对的。他对这件事的态度也成为同事和老婆给他秉性定性的一个论据。

“不,不对。没有鬼,没有神,一家人就这么死了,死得蹊跷呀!”那天的惨状清清楚楚地浮现在他的眼前,而他也像从未老过一样,思维敏捷,身手矫健。人只有在回忆中才能躲过岁月的纠缠。

两个老人躺在炕上,老太太身体挺得很直,仰面朝天,脸色有些苍白,但没有太多的痛苦表情,像是睡着了一样。因为她身体太直了,人们一眼就能看出这不是她正常的姿势。而老头身体蜷作一团,头是侧着的,嘴下面的炕席上的口涎还没有干,可见他当时吐了很多分泌物。掀起他的头,看一眼他的脸,没有一个人不惊恐的。他还记得当时一个年轻的刑警,后来当上公安局长的小邢吓得尖叫了一声,那声音至今还在他耳旁回荡。虽然干了这么多年刑事侦查工作,但他记忆中最令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的就是这一声。老头的死相恐怖不仅是因为他扭曲的脸、黑色的嘴唇,更是因为他眼睛是大睁着的,猛地被翻过来,他的嘴一下子就张开了,像是要发火似的。人们以为他会跳起来喊些什么,但他却又慢慢地合上了嘴,嘴角浮起一抹微笑,很客气的样子。紧接着眼睛里、鼻孔中和张着的嘴里汩汩地流出黑色的血液。马奎——虽然是老人的儿子,但却是真正的一家之主——倒在了外屋,他大劈着双腿,身上穿着他那几乎从不脱下的军大衣,两臂平伸着,在地上画了一个“大”字。他也是七窍流血,脸色发青。他的弟弟,马家的老五,叫马库的死在了大门口,他的手拉着一段被当做门把手的绳子,脸靠着门,腰部以下拖在地上,上身扭曲着,像是还在挣扎着。他的表情是除了母亲外最平静的一个,但七窍中流出的血也是最多的,脸和脖子上血迹斑斑,乍一看像是被人打破了头一样。

“惨祸,灭门惨祸。”他记得他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他还记得人们都看着他,因为他年龄最大、最有经验,而且还是公安局的一个小小领导。

“把现场封锁起来。”他斩钉截铁地大声说,“没事的人不要让进来。”说着,他走到屋外,看着篱笆墙外挤着的人群。屯子里的人能走的几乎都来了,比生产队开大会来的人还要全得多。没有人说话,只是愣愣地看着。这幕惨剧惊呆了住在这个偏远村庄里平静、温和的人们,他们显得呆头呆脑。不过,只要再等上一阵子,也许几天,也许一个月,他们那丰富和沉邃的想象力就会爆发出来。

“回去吧,回去。看看各家的猪跑出去没有,看啥都比看这强。”他喊着,挥着手,像是在赶苍蝇一样。

苍蝇般的人群却不像苍蝇那样敏感,他们动都没动,筑起堵人墙,固若金汤。他看看村干部,那些人也没有任何反应。他知道只有开枪才能驱散这些人,于是,就一翻身再回到屋子里。

他又大略地看看尸体,然后推开另一间屋子的门。这是和死人的房间相对的屋子,是马奎住的东屋。他刚看了一眼,就吓得胆战心惊。这里的景象似乎比外面还可怕,而这令人恐惧的根源就是依偎在墙角上的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半躺半坐在炕上,身下盖着红白花面料的被子,一只手拿着被子的一角堵在嘴上,似乎在压制着惊叫一样。她一头乌黑的短发散在脸上,几乎遮蔽了苍白的脸,一双巨大无比的眼睛,没有焦点地看着前方。

他进来并没有惊动这个女人,她的眼睛眨都没眨一下,浑身像僵硬了一样,纹丝不动。他没有马上说话,因为至少要使自己慌乱或者说惊惧的情绪稳定下来。

“你是马奎的老婆……家属吧?”他的声音很小,但他看到那个女人的眼睛,也许是瞳孔闪动了一下。“耳朵很灵嘛。”他不由得想到。

女人没有回话,还是原来的那副样子。“我是县公安局的,负责调查你们家死人的事。”这也是他的一个缺点,说话从来是很难听的。女人还是没动。

“说说情况。”他没有理会女人的反应,只是继续问道。这次他的声音恢复了往常的强度,虽然不大,但很清晰。女人动了动身子,眼睛没有转向问话的人。

“他们是咋死的?”他提高了声音问。女人缓缓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如果换上另外一个人,一定会暴跳起来。这些县公安局干刑警的,一贯是性情急躁,对老百姓也不讲什么客气。但他不同,他是个温和的人,有教养,虽然只是高中毕业,但在那时那地他就算是知识分子了。那时的人和现在不一样,重视知识,对拥有知识的人就更是尊重了。他是受人敬重的,他的礼貌更是为人所称道。

他仔细看了看那个叫高丽华的女人,虽然打击使她的相貌变化得让熟人都几乎认不出来了,但她依然是漂亮的——丰满的嘴唇和当时并不时兴的大嘴,充满了性感的诱惑,雪白的脸庞轮廓清晰,除了脸稍微有些宽之外,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她似乎察觉出对方在注视她,脸上现出骄傲和一丝得意的神情。这是一个美丽女人的习惯,就是在这样的变故面前,习惯的力量还是那么强大。她动了动,似乎被这凝视的眼光看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了。

“他们是什么时候变成这个样子的?”

“嗯?什么样子?”高丽华的脸上带着些诧异,这反而使她雕像般的脸生动起来,活力似乎恢复过来了。

“就是死了。”他平静地说。

“吃完饭就……”高丽华瑟缩了一下,恐惧挤满了她的脸。

“不要害怕。你没有见过死人吗?现在我们在调查,你要配合我们。是刚吃完饭就这样了吗?”他的语调还是那么冷静,但却让人感到了无形的压力。高丽华的肩膀微微动了动,像是怕冷一样。

“吃完饭差不多一袋烟工夫,我就听马奎在喊,还听到门‘咯噔’响了一下,还听到像是有人摔倒了的动静。我就跑出去,一看,马奎躺在外屋地上,浑身直抽,我就抱着他问‘咋的啦?’他光摇头,说不出话来。我抬头往外面瞅,俺兄弟也趴在门边。这时候马奎推我,还指着屋里,我本来身子都软了,腿只打哆嗦,可也不知道是从哪儿来的劲儿,我真就站起来了,走到里屋,就看见俺爹、俺娘成那样了,我眼前一黑,就过去了。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我好像听到外面有狗叫,我就站起来,走到外面喊了人。”

“你没和他们一起吃饭?”他略显诧异地问道。

“是在一起吃的,不过我先吃完了。我吃饭快。”他还是没有眨一下眼睛,高丽华就接过来说。“是个聪明的女人。”他判断道。

“如果这样的话,你们吃的是一样的饭,你怎么会没事呢?”他停顿了一会儿说。

“这……”高丽华脸上也布满了疑惑,“就是呀,可我确实是吃了呀。”他俯下脸看着高丽华,没有说话。

“你不相信我?”高丽华的声音比刚才要清晰,但还没有到发怒的程度。他当时和后来都是这样解释的,这件惨案对一个女人来说太过于残忍,她已经失去了情绪激动的力量。

“人都死光了,没法证明呀。”他用显而易见的遗憾口吻说。高丽华沉默了。他看见泪水从这个女人的大眼睛中消失了,像是被火烘干的湿衣服的痕迹一样。高丽华在努力想着什么,她的面部肌肉紧张地绷着,上嘴唇咬着下嘴唇,咬得很紧,使面颊上的两个酒靥显露出来。看样子她的思维回到了有逻辑的状态,有时焦虑能使人更敏感,思维也更活跃。

“我想起来了。”她忽然喊道,声音很大,让他吃了一惊,“我吃饭的时候,就是大家伙一块儿吃饭的时候,邻居家的郭武来过,他看见我吃饭了。”郭武确实是马家的邻居,外号郭老蔫儿,是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

“噢,他怎么在你们吃饭的时候来了?”

“是借菜刀使使。临要做饭了,才想起菜刀把早间就坏了。这家人就这样,他那个媳妇,不立事……”到底是女人,任何时候都要说些无聊的话,但她的语气里没有恶意。他赶快截住了话头:“待了多长时间?”

“没多会儿。我们让他吃点儿,他说不吃,我就下炕去外屋地,给他取了菜刀,他就走了。喂呀!”她又叫道,“要是他吃了俺家的饭,也得这样……不,不能呀!我也吃了,咋就没事呢?”她忽然沉默了,像是在想什么。

“我听说,你过去也有过这么一次,差点儿没命了?”他想起刚才村民们反映说,高丽华曾经中过毒,也是口吐白沫、浑身抽搐,但县医院给救过来了。不过,中的什么毒,是怎么中的毒,医生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但高丽华却坚持认为是他们几家用的井水有问题,家里人不相信,她却坚持自己的看法,并且从那以后,她就到远处的井里打水,还买了自己用的水缸,拒绝和家里人喝一样的水,家里人也拿她没办法。他觉得这事有些蹊跷,就问道。

“嗯。”高丽华轻声说,她的思绪似乎在另一个地方。

“那是怎么回事?听说你自打那以后,就自个儿喝自个儿的水,和家里人分开了。”他大声地说。这是从他询问以来声音最大的一次。

高丽华似乎被惊醒了。“是,是,是。”她连忙说,“可那是因为水。我觉得我们家这口井的水不好,就跟家里人说了,他们不听,说我发神经。连屯子里的人都说我坏话,好像我魔怔了似的……啊,对了,这回兴许是水……对,我看肯定是因为水的事。不是饭,是水,是水呀!”她叫道,似乎在呼喊着最终证明她是对的,她是真正的预言家。但她很快就反应了过来,知道这时夸耀自己的先见之明是不合时宜的。她胆怯地看看他,好像怕他生气似的。但他只是笑笑说:“这我们要查的。行,今天就问到这儿,以后有啥还得找你。”他戴上警帽,又说,“好好歇着,反正人都死了,伤心也没啥用了。”他看了一眼高丽华,她的眼睛又洇湿了。

他出门后,立刻着手进行技术上的处理。他把饭菜都包了起来,用的是牛皮纸,那个时代没有现在这种塑料薄膜。然后他又亲自从马家的水缸和井里各打了些水,装在两个军用水壶中。他想了想,又让人从高丽华自己用的小水缸里打了些水,也装在一个军用水壶里。做完这一切,他继续思考了一阵,认为没有什么遗漏了,就满意地坐上警车回县城了。这时候县医院的救护车也来了,公安局只有法医,没有救护车。救护车上跑下来几个穿白衣的医生和护士,煞有介事地跑进去,又虚张声势地把几具尸体都抬上了车。那种严肃和紧张的工作作风,把乡下人吓得比刚才看到死人还紧张。他却拿出烟来吸着,若无其事地等着这一切结束。“嗯,再验验尸体。我就不信,查不出什么来。”他信心百倍地想。

但他这个倔强、自信的人却遭到了从事警察工作以来的最大打击,而且以后也再没有遭遇到这种让他窝囊、郁闷、愤怒、萎靡的案件。县公安局技术科对他拿来的样品进行了详尽地检验,结果是没有任何有毒物存在。水是那么干净,不用烧开就可以喝;饭菜不过是一般的农家菜,没有动物脂肪,富含维生素,能给人以营养和能量,让他们继续将体力消耗在永无穷尽的庄稼活中。

我国的公安机关是重证据的,一张化验单就将他彻底摧毁了。多简单!即使不是明眼人,也能明白,被毒死的可能性几近于零。但他不相信,因为他的疑问更简单:人总不能无缘无故地死,何况是灭门这样的恶性案件。他只好把希望放在了法医验尸上,但法医的回答也是同样的,在尸体里没有查出有毒物质。这并没有让他彻底绝望,因为他知道局里,甚至县医院的技术力量不行。于是,他要求从省里或者更高一级的部门请真正的专家来。局里看他红着脸,额角上青筋暴露的样子,就同意了。但不是从省里,更不是他野心勃勃地想到的公安部,而是地区公安医院的一个法医。不过,他对此没有意见,因为这个人可是个大名鼎鼎的专家,省里,甚至公安部都请过他。

这是个态度温和、不苟言笑的人。他仔细检查了尸体的内脏器官,没有异常。不过,他是个真正的专家,凭经验他知道这应该是中毒的症状,而且很可能是某种生物毒。但他比任何公安人员都重视科学的检验,没有确凿的化验结果,他的嘴比银行的金库大门关得还紧。他摇着头,对眼睛里希望光芒熄灭的郑重义说:“真是怪事……”但他多年的习惯立刻让他闭住了嘴。他等了一下说:“结果是正常的,没有发现有毒物质,这是所有的化验结果。”

郑重义早就看出出问题了。他想了一会儿,像吵架一般地说:“你就敢说死了?”

“这不是我说死不说死的问题,化验结果正常,我就不能说什么。”

“那他们是怎么死的?”

专家愣住了,他知道眼前这个人说得有道理,但他却不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复。他也停了半晌,才说:“任何药物,包括毒品,在人体内的效果都有半衰期,就是过一段时间,药效减低,即在人体内逐渐消失。有的药半衰期很快,也许当我们检验的时候,药在体内的含量已经微乎其微,以现在的科学技术查不出来。食物和水嘛……也没查出来啥。可是……也许咱们这儿的设备不行。”郑重义仔细听着,眼睛又亮了起来。

“那要是送到部里化验会查出来吧?”

“恐怕不行,我知道部里的设备,也查不出来。”他看了一眼郑重义,说,“你要是不相信我,可以拿去试试。”郑重义知道在这里是没有希望了。但他毫不气馁,又要求把菜饭和水的样品送省厅检验。局里对这个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人也没有什么办法,就让他亲自给省厅送去。结果和县公安局的一样,没有检查出有毒物质。这让技术科的人好一阵自豪。他们在私下或半公开的场合,就要提起这件事,如果郑重义在场,那就再好不过了,说话的人会毫不掩饰地斜着眼睛看着他,其他人就会露出讽刺的笑容。但他还是没有放弃,这个世界上就是有这样死不认错的怪人。他认为那位专家并没有否认是中毒,虽然那个死板的家伙就是不说出来。而饭菜等食物的检验可能是耽搁了时间,毒药挥发尽了(他认为毒药也会像汽油、锌钠水一样自然挥发掉),就检查不出来了。当然或许还有其他原因,反正他不相信这个结果。于是,他决心从嫌疑犯的犯罪动机着手调查。

怀疑的重点自然是高丽华,因为她是这家唯一大难不死的人。

只有两个可能的答案:一个是她是幸运的,能逃过这样劫难的人,用屯子里某些人的话说,是洪福齐天了。也正因为如此,她的幸运很难令人相信;还有一个答案,那就是她杀了这一家人。但这是个需要慎之又慎的推测,人命关天,如果是冤假错案,不仅还要丢一条人命,而且办案的人也得吃不了兜着走。他是那么一个有责任心的人,自然不会妄下结论。不过,他还是循着这条线索,进行了多方调查。结果是否定的,没有人相信高丽华会杀人,连公社书记都拍着胸脯说:“如果是她杀的,不用枪毙她,把我拉出去崩了。”多好的人,在他心里那个漂亮女人的命比自己的还重要。确实,这是个幸福的家庭,不仅夫妻关系和睦,而且整个大家庭也是父慈子孝、婆媳融洽,叔嫂关系也很好。不过前些日子,高丽华中毒后,做出些让人难以理解的举动。但大家都认为这是被吓的,过些日子会好的。总之,高丽华如果不是杀人狂的话,就绝不会破坏自己的幸福生活。

他被调查结果逼得跳出了狭小的思维圈子,进而在更广泛的范围内进行调查。他调查了整个屯子的人,看有没有人和马家有仇。在一个狭窄的生活空间里,人与人之间的一些小小不合拍,就会变成仇恨,接下去往往会酿出惨祸,更何况这个屯子大部分人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果然,和马家有积怨的人还真不少。这主要是因为那个乡村骑士马奎的所作所为。老乡们都反映马奎不是个好东西,多吃多占,横行乡里,为所欲为。幸好和高丽华结婚了,要不他还会祸害其他妇女。人们都说,只有高丽华能管住他,所以结婚后他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人们对他的怨恨情绪也就得到一些缓解。但即使是这样,仍然有人咬牙切齿地说:“死得该。”当然是在询问了很长时间后,疲倦的人们才开始暴露出真正的情感。不过,这些似乎正义的人里面也有因为小偷小摸这样的轻罪行为被马奎抓到而心生怨恨的。但最恨他的人,却根本没有下手的机会,因为他们进不了马奎的家:一是马奎和这些人从不来往,二来家里有两个老人,高丽华也基本不出工,就是一只母鸡迷路走了进来,全家人也会一起上去赶走的。

如果是在水井里下毒,那喝同一口井水的大有人在,但他们都活得很好,相信自己可以寿终正寝。屯子里这些老实的农民终于被排除了。和他一起调查的人都有些厌倦了,说:“老郑,我看这案子是无头案了。也许等将来其他案子会把它带出来的,‘一案带百案’嘛。”但郑重义还是固执己见,很快就将侦破的触角伸向村外和马奎有关系的人。他推理的前提是这样的:马家人里最有势力,也最招致人仇视的只有马奎,剩下的人不管是活着还是死了,没有人会去关心的。而且马奎的交际又很广,其中难免会有些不良之徒。令郑重义没想到的是,这次调查居然费了半年多的工夫。原来马奎这个人其实没有什么正经的朋友,除了他的战友外,剩下的都是仇人。他们有的老婆曾和马奎有不正当的关系,有的给马奎送过礼想让马奎帮助他们逃避罪行,但马奎是礼收了,但判刑的事还是由他去。于是,这些人“赔了夫人又折兵”,出狱后自然想报复他了。就像侦探小说里写的那样,人人都有杀人动机,马奎就像个走钢丝的演员一样,在生活的细钢丝上跳着生命之舞。

郑重义大喜过望,认为这其中或许有人会杀害马奎一家,就逐个进行细致的排查工作。但是这些好汉们和大多数人一样,不是没有胆量发泄自己的仇恨,就是不具备作案的手段、条件或时间。不过,郑重义发现有个人嫌疑最大。他就是让马奎把绿帽子牢靠地戴在头上的人。他是个小偷,曾被判过刑,出狱后没有工作,整天游手好闲,人们都不知道他的生活来源是什么。郑重义就是从这点入手的。这是个奇特但有效的着手点,连局里一贯看不起他的人都认为:“这小子这回是蒙上了。”在调查中,他发现这个人原来是靠干临时工的老婆养活的,但他老婆收入并不高。询问了那个女人后,才知道是马奎在补贴他们的生活。但从马奎结婚后,就摆脱了这个女人,再也没来过。但他并没有马上断了给的钱,说是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和这个女人对他的情感。可后来河水变成了小溪,小溪变成了涓涓溪流,最后干涸了。女人的丈夫,那个无赖生气了,去找了马奎,但得到的是一顿老拳,然后按照马奎的命令,“滚了出去”。他回来后,十分生气,这是任何人都理解的,即使一个吃软饭的人也有骨头,不,应该说软饭培养出来的是真正的反骨和异于常人的凶险杀机。他的老婆笑眯眯地告诉郑重义,说那个男人买了老鼠药,当然是背着她买的,但她就是知道。

郑重义有些吃惊地看着面前的这个女人:她长得白净、秀气,不像带着粗犷、野性美的东北女人。“你敢肯定?这事能让他成为重大嫌疑犯。”

“是啊?太好了。这个没出息的东西早就该回炉再造了。”女人微笑着说,连郑重义都差些忍俊不禁。

“药用了吗?”

“这我就不知道了。应该是使了吧,要不马奎一家咋就死了呢?”女人的声音嘶哑了,看样子她对马奎的死至少是同情的。

但是,那个道德败坏到亲戚都不和他来往的嫌疑犯,却拿出了那些老鼠药,还交代了是在哪里买的。经过调查,他买的数量和上交的是一致的,而且他买老鼠药确实是要杀死家里那些猖狂至极的小动物。案子像风筝断线了一样,如果那犯人就是风筝的话,那他就会在蓝天上翱翔,直到累了,就找个僻静的地方去休息。

一无所获!领导对这个“犟眼子”也失去了耐心。“你还有个完没有?咋的,给你工资就是让你发倔脾气的?你再整下去,就是破了也是冤假错案。”管刑警的副局长怒气冲冲地训斥道。就连从不服输的郑重义这次也无言可对,他知道自己理亏。但让他受不了的是那个同行,叫周伟正的,他总是和郑重义唱反调,不光是这个案子。周伟正认为自己是天下最聪明的人,根本不把郑重义放在眼里。他还曾假惺惺地用关心的口气劝郑重义把这个案子舍弃了。

可又有什么办法呢?郑重义不得不忍受上级的斥责和同事们的嘲笑,可谓丢尽了面子。这次的羞辱让郑重义一辈子都耿耿于怀,但更让他难以放下的是这个惨案始终没有破获。一想到这儿,马奎父母和兄弟两人惨死的场景就会浮现在他的眼前,越到老了,这图像就越发清楚,就像他刚刚看过一样。如今他退休了,但他还是不想放弃。

这次他大老远地回来了,虽然不是专门为了这个案子,但他还是想去那个屯子看看那座凶宅。虽然过去他每次都抱着希冀,想从荒废、可怕的老房子中得到些什么,但每次都落了空。可每次似乎都有希望在燃烧着他的心……

他叫周伟正,是公安局退休干部,曾经差点儿当上公安局副局长。如今他只会对那时的自己苦笑几声:“一切都过去了,人生真是出戏呀。”瞧,就冲这一声叹息,人们就会知道他是多么有文化的一个人,而且是永远紧跟时代的。他现在什么都看得开了。也许是因为这精神上的原因,他身体一直很好,但这几天却很不舒服,不知为什么。是胃病犯了?这在他们这一行里是职业病,可胃一点儿也不痛,也没有反酸水。是血压高了?这有可能,这种老年病老是反反复复,如果按医生的要求就得终生服药,但他老是忘,也许是不想老吃药吧。他相信的是庶民百姓的一般信仰:“是药三分毒”。但他去医院检查了一下,没想到很正常。心脏呢?也顺便做了心电图,正常得像他没有心脏一样。那是为什么呢?是一种感觉,一种让他不得安宁的感觉。这感觉过去也有过,特别是在他做了那件事以后。按他的为人处世,他是不会在乎这种事的。现在的人,不,过去的人也一样,谁不是为了自己呀。“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真是至理名言。可他还是心里不踏实,从那一天开始他就没有心安理得地过过一天,不过,程度不同而已。

“难道……这事我做得不对?不,我做得对。什么道德、良心,什么亲情、友情,都是胡扯淡!关键是利益,这个社会就是利益的社会,无利不起早,谁不是为了利益,具体说就是为了钱而拼命呀?何况我还没有那么直接地和钱打交道。不过就是……”突然他停止了思考,每逢想到这儿,他心里都发毛,是害怕?可以这么说,但不是那种一般的害怕,而是担心,是不安的心情。

“别慌,每过一些日子就会来这么一次,像是妇女的例假……”想到这儿,他不由得笑了笑。可每次都没有任何事情发生。地球还在转,人们还和往常一样工作、吃饭、睡觉,自己还在晨练,还在树荫下和邻居下棋、打扑克,有时还去和老同事们喝酒。风平浪静,平安无事。“这次又和过去一样,胡思乱想。人老了,就爱乱想,也许是老年精神病的预兆呢。”他恨不得得上老年精神病,如果真得上了,他就不会有正常的思维了,一切灾难和担心都将远离他而去。

尽管他这样安慰自己,但还是摆脱不掉可怕的念头。他觉得浑身无力,简直不能对抗外界的和心里的一切了。“老了,真是老了,虽然得不了精神病,但却是熊瞎子敲门——熊到家了。想想那时,我是多么神气,对方吓得面无人色……真能耐呀!你呀……”他自豪地回忆着,不由得豪气万丈,不过一会儿工夫,他的自信就土崩瓦解了。

“不,不能这样。我该怎么办呢?打个电话?不行,我是答应过的,和不认识一样……不过可以不守信用,对,现在这年头谁还守信用?就连做生意的那些人都毫无诚信可言,而诚信是生意人的命根子呀!我也可以不守信用,管它呢……不,还是不行。不守信用对谁都没有好处,最终会两败俱伤、鸡飞蛋打,还是像这些年一直做的那样好。”他的心绪似乎平静了下来,每次他都这样权衡着利弊,来证实自己当年所做的和现在所坚持的没有错。可这次却邪门了,刚镇静下来的心情又忐忑不安起来,像是吹着来回刮的风一样,被驱走的乌云又从天边回来了。

“怎么办呢?怎么办呢?我今天是怎么了?难道真要出事?会出什么事呢?一切都再正常不过了,甚至比往日更正常,没有任何迹象说明对方要反悔。那是为什么呢?难道……”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儿,但又无法证明自己的直觉。最后,他下意识地走到门外。

春天过去了,在这里意味着狂暴的风走了。夏天刚到,天空是那么晴朗,蓝色的天洁净透亮,十点钟的太阳斜斜地挂在空中,再过一会儿,它就要走到天空的中央,在那里展开火焰的翅膀,向大地俯冲过来。不过,那时正是人们吃午饭的时候,太阳的威力只能是无的放矢了。

果然,当他长途跋涉(对他这个年龄的人来说,走两个小时的路就算是一次长途行军了)到了这里时,屯子里的大道上没有一个人,有条狗咬着尾巴在街上溜达,好像是见过他似的,抬抬头看看,没有叫,躲到篱笆墙边,低头寻觅着什么。

他为什么要来这里?进了屯子他才猛省过来:“又是无用的事。你这是怎么啦?真是疯了吗?”他虽然懊悔得想掉头就走,但一股莫名的力量却拉着他走向那个可怕但却改变了许多人一生的地方。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开始的中国改革开放改变了一切,除了人们的思想、价值观外,还有巨大的物质变化。城里的楼高了,路宽了,人们从窝里搬进了鸟巢,就像野兽变成了飞鸟一样。人们脱下了蓝色的中国式制服,穿上了西装,有的还打上了领带。有人说,领带原来的功用是擦嘴的,怪不得打领带的大多数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好比蛆虫变成蝴蝶了。农村也是一样,村民们的生活虽不像城里变化得那么大,但也今非昔比了,也穿上了西装,就是不会打领带。

只有一件事没有变,那就是凶宅还矗立在那里。这二十年的风霜让它破败不堪:房檐塌了一半,窗玻璃一块也没有了,这是当年让马奎引以为豪的一件事,因为只有他家的窗户才全部是玻璃的。

当年案件发生的时候,周伟正也来过这里,他虽然不是主要办案人员(办案的是那个郑重义,他最看不起但又不敢小瞧的一个人),可他也帮助审讯过郑重义开列的嫌疑犯名单中的人。真是长长的一个名单,让县公安局耗费了无数人力,也让那个郑重义丢尽了脸。

“哼!”周伟正不由得冷笑了一声,“这个倔强的笨蛋,虽然离开了这里,可还揪着这个案子呢。”他想起自己看过的一本书,是个外国侦探小说家写的,说的是一个老警长为了抓一个激情犯罪的犯人,一直守候着犯罪现场,但直到死那个犯人也没再作案。周伟正一点儿也不认为那个警长是什么敬业,他觉得作者是在写一个傻瓜,和周郑重义一样,不,是郑重义和他一样。“你就等着吧。没有结果,你就是爬了烟囱,也不会得到什么的。除非……”他想起自己的意外收获,心中一阵得意,但立刻收住了思绪。“……哼,你是不可能了。”他冷笑着进了屋,在高丽华和马奎住过的房子里走来走去。

这里曾住过一大家子人,好不热闹,现在却连鬼都不上门了。只有他这个退休的公安人员,还为了几十年前这个家庭的毁灭而苦苦探求着真相。“可能如老婆说的,我太傻了。可……”一阵风吹过,破旧的门窗发出“咯咯”的响声。他听到了什么,“噢,似乎是脚步声。我要停下来,免得我自己的脚步声打扰我的听力。唉,耳朵也不行了。”他停住了脚,仔细听,果然,他听到了脚步声。“没错!”他的心跳动起来,虽然他开始时想到会不会是凶手回来了,就像动物中的狍子一样,猎人一枪打不中,它会好奇地跑回来看看是怎么回事。但这个念头快得只有闪电的十分之一长,他知道他是想入非非了。

“老郑,你咋来啦?”一个人从马奎的房间里走了出来。郑重义定睛一看,原来是老对头周伟正。“他怎么来啦?”这是他的第一个念头。周伟正为什么要来这儿呢?的确,他和周伟正为这个案子曾经闹得不可开交。但那都是过去的事了,周伟正后来也主动表示过不愿再这样僵持下去,他也同意了。“可他怎么来啦?这里面莫非有什么……”做公安工作的,一般是爱起疑心的,更何况周伟正来这里毫无道理,至少在郑重义看来。

“我……”周伟正不慌不忙地笑了笑,“你那么远都能来我就不能来?”

“不是这个意思……”郑重义一时语塞。他本来就不像周伟正那么能说会道,再被这么一逼问,脸就红了。

“哈哈,别不好意思,开个玩笑。说实在的,我最近又想起这个案子了,不知怎么回事。你想想,咱们都是局里的老人,自参加工作就在这里,直到退休,这个案子是咱们遇到的最大案子了吧?”他看郑重义点着头,就继续说,“可就是没破,为这事咱俩闹得还挺不痛快。我原指望着一案带百案,看样子也没指望了。一想到这儿,我就觉得不得劲儿,心里憋屈得慌。今天天气好,本想出来溜达溜达,可这案子的事像鬼打墙似的,老缠着我。我也不知怎么的,就来这儿了。其实,我知道来了也没用,可还是来了。你呢,出差?”

“我……”郑重义愣了一下,周伟正把他要说的都说了,他一时不知说什么好,“我……我也是一样呀。这事让我堵心了几十年了,现在想想心里还和刚开始一样难受。我也知道来了也白搭……”

“瞎子点灯——白费蜡。”周伟正笑笑说。

一阵冷场,两人都知道虽然他们表面上早就为这事和好了,但心里的芥蒂始终没有去掉,而且不仅是这个案子,他们俩在所有的事情上一直是竞争的关系。

“那我就先走了。”周伟正反应就是快,他觉得还是早点结束这种尴尬好。

“嗯……我等会儿走。”再倔强的人也知道什么叫“就坡下驴”。

周伟正快步走了出去。“简直像是在逃跑。今天是怎么了?鬼使神差地来这里,又撞见了鬼,真他妈的倒霉透了。”周伟正暗自骂道。他忽然止住了脚步,“他不会有所察觉吧?”他担心起来。一个阴影浮现在他的脑海中,是可怕的阴影……“不,不会的,就是神仙也不会猜到什么的,一切都是巧合,是意外。我干什么要大惊小怪呢,还想……”他没敢往下想。但是,他下定决心再也不会来这个不吉利的地方了。

他的对头郑重义却和他不一样,他注定还是要来这里的。“这个周伟正还会来吗?他来干什么?真像他说的那样?不像,不像,可他要干什么?这事挺蹊跷。而且他这个虚伪的人,应该请我吃饭呀!不管怎么说,我也是远来的客人呀!奇怪!太奇怪了!”郑重义满腹狐疑地想。

二 报案

这是个惊慌失措的女人,脸色苍白,眼睛瞪得很大,乌黑的眼珠里充满了恐惧。她的手很美,白皙、修长,纤细的手指拿着一块小小的手帕,这种姿态让现在的人看起来有些落伍。现在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喜欢用纸巾,在身体各处乱擦一气。胡亮注意到她的手微微颤抖着。她的连衣裙式样让人回想起八十年代初,花色也很素净,白底浅色的碎花,显得清洁、大方。配这身衣服的人自然长得也很洁净,是的,只能用“洁净”这个词。她肤色白皙,皮肤娇嫩,让人觉得尘土永远不会落到那上面,因此,高价的化妆品就与这张脸无缘了。她的嘴和鼻子都很娇小,眉毛又长又细,没有涂抹的痕迹。额角上细细的青筋很清晰,但并没有鼓胀,在白皙的皮肤下面构成一小块美丽的图案。她停止了说话,抿着嘴唇,鼻翼翕张着,据说小动物一旦受了惊吓就是这副模样。

“你不要着急,慢慢说,我好记录。”胡亮装腔作势地用右手背拍拍拿在左手中的小笔记本。其实,刚才这个女人说的话,他几乎没有听懂。“简直是口齿不清,头脑混乱嘛。”他想。但他立刻为自己的冷酷感到羞愧,胡亮总是对漂亮女人心软。于是,就用缓和的语气说。

女人似乎没有听懂胡亮在说什么。她的眼睛瞪得更大了,但里面并没有现出机敏的光彩。她愣了一会儿,抬头看看站在胡亮身后的古洛。古洛以为她会流露出求救的神情,但立刻发现这双美丽的眼睛并没有焦点。

“对我视而不见。”古洛不由得苦笑了一下。他本来是要去一个朋友家,一起商量去旅游的事。不,严格地说,他不是自愿的,而是在他老婆子的胁迫下,勉强走出家门的。路过公安局时,他不知怎么脚步就拐了一下,然后就那么自然地来到了胡亮的办公室。他看着舒服地坐在办公椅上的胡亮眼睛里嘲讽的笑,很恼火,但还是控制不住自己,一边随着胡亮的手势在沙发上坐了下来,一边在脑子里编着来这里的理由。他想到过几天就是他生日,于是,一个主意如电光石火闪动了一下。“说请他参加我的生日……那叫什么来着,就是现在年轻人爱说的……对,叫什么派对,真拗口,就叫晚会吧。”他刚想立刻就说出来,但转念一想,胡亮会说,来个电话不就行了,何必冒着烈日来呢。“这小子很狡猾,我还得把借口弄得圆一点儿。”正当他为自己的尊严绞尽脑汁的时候,这个女人就进来了。

“您就是刑警队长?”她说话很冲,像是个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女人,当然要包括家庭教育在内。在我们今天的社会里,也许后者更重要(其实据说过去也是如此)。胡亮和古洛一样,差点儿被激怒了,但胡亮的眼光很敏锐,他一眼就看出这个姑娘天生丽质。“柔弱的女人……古典美……林黛玉式的……”一瞬间几个词汇飞快地在他脑子里闪了几下。于是,胡亮便冷静下来,脸上现出温和的表情,不过,眼睛更重要,眼神要那种厚道、同情、没有一点色情的,他知道他的这种神情很能打动女人,比庸俗的微笑要好得多。

“我是。你别着急,坐下来,慢慢说。”胡亮也不看女人坐下没有,就拿起一个纸杯,放了一些茶,到开水器那儿接上开水,再走回来。这一连串的动作是那么自然,既从容不迫,又敏捷迅速,当然不是饭店服务员那种娴熟的职业训练的结果,但这都让古洛佩服得不得了。“嗯,像个成熟的侦探了。”古洛想。

女人看到这个英俊的警察,似乎顿生好感,虽然她没有流露出丝毫为刚才的失礼感到羞愧的表情,但脸上的肌肉已经松弛了下来,眼神也稳定了许多。

“茶不好,请喝吧。”胡亮伸出右手掌,指指冒着热气的纸杯,“有什么事说吧。”

女人没有理会茶杯,她身子微微前倾,两手放在腹部,抓着一个皮手袋,很贵重的进口真皮手袋。

“有人恐吓我,我可能有生命危险,这不是危言耸听。我死了或者活着都不要紧,我是个什么都不怕的人,在死亡面前我也不会屈服。但你知道我还有个母亲,我父亲死得早,是她一手把我拉扯大的,她的工龄早都买断了,身体又不好,如果我不在了,她怎么活?我……不……”她的声音哽咽起来,眼睛红了,鼻头也红了,大眼睛的眼角搭拉下来,很不好看。

“先别哭,别哭!你看,你要告诉我们什么,我一点儿都没弄清楚。你慢慢说,先喝口水,好好想想,要有条理,譬如从你叫什么,在哪里工作开始。”

女人止住了抽泣,她直愣愣地看着胡亮,似乎在努力弄懂胡亮说话的意思。古洛已经看到她两次有这种眼光,就断定这是这个女人的一个特点,如果不是智力有问题的话。

“好。”女人点点头,她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匆匆地喝了一口水,被烫了一下,脸上的表情很痛苦,但她没有叫出来,只是用手捂住了嘴。“她很有忍耐的精神,看样子出身不错。”古洛最近正在研究出身对人的成长及人格的影响。和过去所有的研究一样,他只是在脑子里想着他抓获的犯罪分子的个案,根本不看理论方面的著作,也不做资料的收集整理,但他认为收获已经很大了。“反正比那些从书本到书本的书呆子强得多。”他总是很有信心的。而这个女人现在的作为让他打消了对她最初的印象。

“我叫姬红雨,今年二十四岁,大学毕业,学的是财会,现在一家企业就职,是财会部门的负责人,我们叫总监。最近……”

“公司叫什么名字?你在那里工作多长时间了?”胡亮打断了她。

“拓展房地产公司,是做房地产的。我毕业后找了一年的工作,去年才到我们公司就职的。”说完后,她看了看胡亮的表情,自己也差点儿笑了出来。古洛却摇摇头,表示很理解这个姑娘,现在的工作实在不好找。

“是什么性质的公司?国有的,还是民营的?”胡亮微笑了一下,问道。

“民营的,但过去是国有的,后来实行股份制……不过……”女人有些焦躁起来,她略一沉思,就用很快的口吻说,“这和我的公司没有关系。我最近经常接到匿名电话,恐吓我,说让我管好自己的嘴,免得惹麻烦。开始时,我以为是恶作剧,您也知道现在的人无聊得很,打个匿名电话,在网上骂骂人、聊聊天,生活真是太枯燥了。但后来我就觉得不对劲儿了,一是电话来得频繁了,过去不过是一个星期,甚至十天左右才来一个,但最近却隔一天就来一个。而且说的事更莫名其妙了,说我应该知道什么是保密,还说人在小时候要靠家,大了就要另有依靠,如果没有的话,下场会很悲惨。这不,昨天晚上又来了一个,说什么算账的时间要来了,让我准备好恭候死亡的来访。我听着不像是开玩笑,比一般的恶作剧严重,所以我思忖再三,就来了。”

“声音是什么样的?男的?女的?多大年纪?那声音你熟悉吗?”

“不,我不熟悉。而且声音很古怪,不像是正常的人的声音。怎么说呢,很尖。但即使如此,我也可以肯定是个男的。年龄不会小,至少是个成年人。”

“何以见得?”胡亮文雅得让人觉得肉麻。

“他的遣词用句。虽然没说几句话,可我凭经验可以听得出,他是个成年人,有一定的文化修养。”

“她凭什么这么肯定?真是她说的经验吗?”古洛满腹狐疑地想,但他没有说话。胡亮却点点头,同意了姑娘说的话。他接着问道:

“嗯……你得罪过什么人吗?或者说你手里有他人的隐私吗?”

“没有。”姬红雨坚决而又迅速地摇摇头。

“肯定得太快一些了吧。”胡亮笑着说。

“不,一点儿也不,这个问题我想了好久了。说实在话,我是个平民百姓家出身的人,既没钱又没势力,学习、工作全靠自己,稍微不慎,饭碗都得砸了,我能不小心谨慎吗?对所有的事情我都奉行一个原则,那就是三思而后行。从第一次接到电话后,我就翻来覆去地想,有谁跟我过不去呢?尽管那时我还不太上心。现在我更是仔细地想过了,没有!”

“也许在不经意之间,看到或听到了什么?”胡亮觉得这事有些荒唐,但还是追问道。

“不,我都想过了。我的生活很简单,每天就是所谓的两点一线,我甚至都分不清昨天和今天了。休息的时候,我就在家看看书,听听音乐,帮着妈妈干些家务。”

“你没有男朋友?”古洛忍不住问道。虽然他和胡亮一样,认为现在的姑娘喜欢大惊小怪,而且很脆弱,至少在神经上。但职业习惯和无聊的生活还是让他忍不住了。

“有过,但是吹了。”姬红雨坦然地说。

“有过?噢。那……”胡亮的话音未落,姬红雨便抢过来说:“我知道你要问什么。是他要黄的,应该是我恨他。”

“那你恨他吗?”古洛也不待她说完,就紧逼了一句。

“我……恨他?”姬红雨的口气充满了轻蔑,“还不至于。但也伤心和恨了一阵子,但那是在恨自己,恨自己太不自尊,太浅薄,和那么个人好了。伤心的是,连这么个人都抛弃了我。”

“还是自尊心。他是干什么的,让你这么小看他?”古洛点着一支烟。姬红雨立刻咳嗽起来,用手驱赶了一下还没飘过来的烟雾。

“一个普通的公司职员,和我一样是所谓的白领。”

“那不是挺好吗?你就这么看不起他?”古洛没有理会姬红雨的反应,继续吸着烟。

“我不喜欢公司职员,你知道吗?我想要的是知识分子、大学教师、医生。找个和自己差不多的人,太乏味了。”

“是他提出分手的?”胡亮耐不住了。他当着古洛的面一般是不问年轻姑娘的私事的,即使和案件有关,他也让别人去问,自己则做出似听非听或者若无其事的样子,虽然整个身心都很紧张。

“是。”姬红雨轻描淡写地说。

“为什么?总有个原因吧。即使按现在年轻人的话说,叫什么没感觉,但直接原因总是要有的。”

“没什么,吵了一架,就分手了。”她还是那么平静地说。“这个古怪的姑娘,为匿名电话那么激动,都语无伦次了,可是对终身大事却那么糊里糊涂,不放在心上。她是个轻浮的人吗?”古洛给自己提着问题。

“第一次来这个……我们暂且叫它恐吓电话吧,是什么时候?是在你们吹了以后吗?”胡亮问道。

“第一次是四月份,到现在已经三个多月了。是在我们黄了以后来的,但,我觉得……”

“黄了以后多长时间?”胡亮似乎不愿意再让姬红雨不着边际地高谈阔论了。

“大概……”姬红雨想了想,“对,一个星期。不,不到,确切地说是六天后的晚上。”

“很准确嘛。你的男朋友,确切地说,过去的男友叫什么?在什么地方工作?”

“叫茅逸,在一家外企工作。你们找他纯粹是浪费时间。”

“那我们该怎么办?你是那么简单、纯洁,和刚出生的婴儿差不多。一个恐吓你这样的姑娘的人,如果不是疯子的话,那只能从你认识的人里开始调查了。”

古洛看到姬红雨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愠怒,嘴也抿得紧紧的。

“她不满意了。这是个任性的姑娘。”古洛断定道。但姬红雨似乎听到了古洛的心声,她看了古洛一眼,平和地说:“好吧。我相信你们。但我可能还要来,万一你们制止不了的话。”

这时胡亮犯了一个错误,他后来才知道这个错误是多么大。“小事一桩。”他大咧咧地说。古洛清楚地看到姬红雨眼睛里闪过讽刺的笑意。古洛心头一震。“难道……”但他没有想下去,因为姬红雨站起了身,向古洛点点头,说:“那我就告辞了。”

“电话都是打到什么地方?是家里还是单……公司?”古洛忽然问。

姬红雨愣了一下,说:“哪儿都有,公司、家里都有。”

“手机呢?”

“手机倒没有。”姬红雨顿了一下,微微一笑,“他怕显示出来吧。”

古洛点点头,看着姬红雨,一时没有说话。姬红雨等了一会儿,用疑问的眼光看看胡亮,胡亮点点头,她像是松了一口气,向门边走去。

这是个身材娇小的姑娘,走起路来像是蹑手蹑脚的,似乎腿脚不太好,但姿势却很好看,别有一番情致。

三 恐吓在继续

从姬红雨报案后,过了一个多星期,胡亮的调查没有任何进展。姬红雨像她说的那样,是个单纯得有些单调的姑娘,和外界来往很少,甚至和大学同学们都很少来往。她的大学同学见到胡亮来调查都吃惊地问:“那个木头一样的人,能出事吗?”但同时同学们都认为姬红雨是个好人,甚至连那些女同学都没有被姬红雨的相貌扭曲了她们的看法。胡亮这才真正地感觉到事情有些棘手了。不过,幸好是恐吓,而且姬红雨在调查期间也没有再和胡亮联系,胡亮暗自庆幸,但同时又痛恨自己的无能和无耻。

古洛自从那次见到姬红雨后,也没觉得她的报案有什么不得了。“现在的社会什么人都有,也许是恶作剧呢,或者不过是吓唬吓唬她,出出气。”古洛深知这种人很多,他管这些人叫小人。虽然他认为小人是越来越多了,但他还是从不让小人占据他那珍贵的思维。于是,他又开始重复千篇一律的生活了。每天起床很晚,像是在挣扎一般。起来后,从窗户往下看着,表情很痴呆。看街上的风景已经是他的一个习惯了。有个诗人写过一首有名的诗,说那些看风景的人也在点缀着风景,古洛很欣赏这首诗的独特,但他决心不去做那风景的一部分,所以从来就不下楼。今天天气不错,阳光明澈充足,让大地都放出光芒来,这才几点,古洛就已经感到了眩目,他的身体也觉察到热力在上升。

退休的邻居们正陆续从公园或者江边回来,他们穿着运动鞋(古洛说这是他们的专用品,目的是掩饰衰老的脚)、运动衫,精神抖擞,脸上泛着健康的红光。他们嬉笑着,互相问着好。古洛嘲笑地看着他们:“锻炼吧!锻炼吧!有什么用?长寿纯粹是遗传,兔子再锻炼也没乌龟活得长。再说,活得那么长有什么好处?这些人是在消磨、浪费时间呀。”古洛不由得想到自己现在的生活,觉得和这些人本质上其实没什么不同。他又想起自己的父亲和母亲都不长寿,顿时觉得心灰意冷,接着就是一阵烦躁。

“吃饭。怎么搞的?成心想饿死我呀。”他大呼小叫着,倾泻着一肚子的不满。

“好了,好了,这就来。你起床了,怎么也没说一声?洗脸刷牙了吗?”妻子端来了豆浆和油条,这是她清晨去买的。本来她也是晨练族,但后来在古洛严厉的指责下,只好中止了(她不想让“老不死的”真给她气死了)。

“我愿意刷就刷,不愿意刷就不刷,你能把我怎么样?”古洛大怒。他咆哮着,好像尊严被剥夺了一样。妻子也不是像他想的那样逆来顺受。她脸一沉,把豆浆碗狠狠地往桌子上一放:“有能耐,这一辈子都别刷。”

“好,这可是你说的。我……我……”古洛气急败坏地跑进卫生间,把漱口杯和牙膏、牙刷拿了出来。

“垃圾桶呢?”他问道。

“问我干什么?你知道在哪儿。”

“对了,我都让你气糊涂了。”

就在这关键时刻,电话及时地响了,古洛站住了脚,看着妻子接了电话,就继续朝垃圾桶的方向走去。

“啊,是胡亮呀。在,在。我给你叫去。”妻子转过身来,把电话筒递给古洛。古洛忙接过电话,一只手还拿着作势要扔的杯子。

“你还记得十来天前,你到局里见到的那个姬红雨吗?”胡亮声音急促,连寒暄都免了。

“记得。一个长得挺漂亮的姑娘,说是有匿名电话恐吓她。”

“我后来调查过,什么结果都没有。本想没事了,可她又来了,而且被人袭击过。”

“是吗?我这就去。”在这一瞬间,古洛忘记了自己已经是退休的人了。

“噢……”胡亮不好意思往下说。

“什么?”话音未落,古洛立刻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他一时没有说出话来,只是觉得心里是那么悲哀:狠狠地喝一顿,喝个半死。真没意思,丢脸。

“是这么回事。姬红雨知道你的大名后,想让你来查。可……你也知道还有个组织原则……”

“我知道。”古洛冷冷地说。

“我和李国雄说了,他不同意。所以,我想你就以个人身份帮助姬红雨来查查,我当然是支持和配合你了。”

古洛故意沉吟了半晌,才用装出来的口气说:“是吗?不过,我现在正在写回忆录,恐怕没这个时间。你说说,她是怎么知道我的?我这种过气的人物谁还记得呀?”

“哪儿的话!你是青史留名的人物,至少是在刑侦史上。那姑娘对你佩服得简直是五体投地,现在的姑娘什么都敢说,她说不仅尊敬你,而且还爱你。你看看,真是……”

“她的爱是那种纯真的爱,就像女儿爱父亲一样。你这个人,爱胡想呀!”古洛笑得合不拢嘴了。

“她现在在你那儿吧,我这就去。”古洛连胡亮的回答都没听,就放下电话。

“老婆子,我要工作去了。”他一边示威般地说,一边把从垃圾桶虎口脱险的漱口杯送回了卫生间,并且很高兴地刷了牙。

夜很深了,大约过了十二点。她今天在公司加班,一直到十一点多,出来后想立刻回家,但实在是饿得受不了,就到附近一家她经常去的小饭馆,吃了一碗兰州牛肉拉面。她的饭量不大,一碗面就解决了她的辘辘饥肠,甚至觉得有些撑了。她走出饭馆的门,来到大街上。这里是新开发的地区,基础设施很完备,路灯闪耀着明亮的光,使人行道和马路亮堂得和白昼差不多了。但住在这里的人毕竟要比老城区少得多,寂静笼罩着周边,偶尔驰过的汽车似乎也遵守着“保持安静”的规定一样,轻轻地滑过,几乎没有声响。夏夜的风徐徐吹来,凉爽了她的身体。“真好!”她由衷地赞道。

她等了一会儿出租车,但在这个时间车是很少的。又等了一会儿,她便烦躁起来,决定往前走一走,去那条更宽的大街。

“那儿会有车的。”她很有把握地想。

为了早点儿赶到,她抄了小路。她对这里很熟悉,常常为节省时间走这条小路。当她要走进这条胡同时,一个念头飞快地闪过:“不会有危险吧?”但她立刻就打消了疑虑,“走过多少回了,也没出过事,再说我有什么值得抢的,除了这个该换的手机。”她自我嘲讽地想着,便走了进去。

胡同两旁是正在兴建的楼房,大概是要建成高级住宅,楼层不高,窗户挺大的,但好像承建的建筑公司没有后续资金了,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开工了。“又是烂尾楼。”她想着,又想到自己所在的公司,“不知公司能不能接手这个活儿。”她想起总经理似乎说起过这件事。

这里是光明的阴影,名牌服装折皱里的灰土,清澈湖水下的淤泥,被擦脸油涂的雪白幼滑色彩下的黄皱脸。人行道上满是塑料垃圾袋,无人问津的大垃圾箱发出恶臭,风吹着楼上一块破烂的广告牌,发出喑哑沉重的声音。从她进去的胡同口到出去的那一边,隔着十几米才有一盏灯,和方才灯火辉煌的大街相比,这里才是真正的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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