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欢,叶叔,你们应该还记得我中招的那一次,如果我懂一些医学知识,就能避免,难道你们还希望我再来一次吗。”
李欢的脸色凝重了起来,那一次是自己好运,得到了程巧,如果换一个人,嗯,他会发疯的。
“叶叔,算我一个吧,我们夫妻两个偷偷的学,要么晚上来,要么就在山里采药的时候学。”
“叶叔,我知道你没有收过徒弟,你也不希望你的一手好医术后继无人吧,你可以先给我们一个考验期的。”
叶叔嘴唇动了动,他有段时间的确在找徒弟,可能够入眼的学生还真的没有,不是懒散就是资质不够,还有他们对中医没有兴趣。
“李欢,你晚上来我这里拿本书,我给你们夫妻两天的时间,把这本书从头到尾背出来,不能错一个字,不然人参你们拿回去,我也不要了。”
“成,我今晚就来,人参吗,还是您拿着,我们有一根就够了,多了会折福的。”
“别口无遮拦的,你这是封建迷信,被人听到了有你受的。”
“知道了叶叔。”
李欢迅速割了很多野菜,把野山参给包裹住,放入了叶叔的背篓里,还捡了一大捆柴禾盖在上面,这样一来,谁都不会怀疑叶叔得到了好东西。
几个人快步下了山,分别往自己家里走去,临进门的那一刻,李欢在程巧耳边轻声嘱咐:“不要把野山参的事情说给任何人听。”
程巧点点头,任何人,那连婆婆和小姑也是不能说的,也对,这种事情说出去只有坏处没有好处,迅速点点头,顺手把野山参给收进了空间。
只是她根本不知道,当野山参进入空间黑土地时,那条红头蝮蛇从惊慌到惊喜,直接扑到野山参的边上,只是当它看清楚野山参时,还嫌弃的往后退了两尺。
晚上,李欢去了叶叔家里拿医书,程巧待在厨房里,趁着四下无人,将空间里的野果子都移了出来,放进大木盆里浸泡,准备做果子酱。
李母看着暗淡油灯下不断晃动的人影,笑着摇摇头,进入房间缝制衣服去了,李欢给了自己好几块布料,她都没有来得及缝制呢。
“媳妇,你看看,这本书你能背出来吗?”
李欢回来了,拿出一本薄薄的医书,程巧一看,原来是本《汤头歌》,这本书可是中医的入门书,必定要背的滚瓜烂熟的。
“能背,今天晚上这本书属于我的,明天就是你的了。”
“你一个晚上就能背熟。”
李欢问了一句就闭嘴了,他媳妇说能就能,自己还问个啥啊。
第七十章 送你一枚镜子
李欢梳洗干净回了房,一眼就看到程巧靠在炕壁上看书,暗淡的油灯微微闪烁,让程巧雪白粉嫩的脸蛋多了一层朦胧的光圈,神圣又诱人。
“媳妇…”
李欢情不自禁的靠了上去,程巧微微转头,眼睛却还盯着书本看,李欢极力克制住驿动的心,亲吻了程巧一下,就拥着被子睡下了。
程巧眼珠转动了一圈,泛起波光粼粼,嘴角微微上扬,她哪里会不知道自己男人的心思呢,只是这两天无论如何都要克制一下。
汤头歌并不难背,而且重生后的程巧记忆力非常的好,只不过从头到尾读了一遍,所有的内容都已深刻的记入她的脑子里。
万籁寂静的时候,程巧进入了空间,一眼就看到红头蝮蛇躺在野山参的边上呼呼大睡,也不去惊动它,而是查看她种下的那些农作物。
无论是稻子、麦子、玉米还是其他农作物,成长的速度似乎相同,并不因为种类的不同,而出现不同的生长速度。
程巧心里欢喜,这样一来,她就没有必要分批分次的收割粮食了,她还决定,等这批农作物成熟后,就留出一半的黑土地用来种植草药,以后需要什么草药就能随时采摘。
外面的空间巡视完毕,程巧进入了杂货铺,叶叔如果愿意收他们夫妻两为徒,拜师礼总是要有一份的。
在杂货铺转了一圈,终于决定还是从吃的上面入手比较好,大米五十斤、白面五十斤、猪肉二条、鱼二条,再加些点心糖果茶叶和酒,这些礼足够重了。
找了一个背篓,将东西都放了进去,又去休息室洗了一个澡,换上一套新的棉毛衫裤,然后出了空间,搂着李欢的腰慢慢的睡着了。
李欢一直在装睡,感觉到程巧柔软的身子紧贴在自己的后背,小手还搭在自己的腰眼上,不由的暗骂一声小妖精,却还是老老实实的装睡。
蹭着李欢身上热量的程巧很快就睡熟了,这个时候李欢才敢小心的翻了一个身,将程巧搂着怀里,还顺手拍了一下自己的小弟弟,睡觉了。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李欢吃过早饭就捧着书开始背诵了,当他得知媳妇一个小时就把汤头歌给背得滚瓜烂熟时,压力无比的增大起来。
“娘,你今天收拾一下,我们过两天就搬家,还有我要去县城,买一些肉回来做腊肉和肉酱。”
“你这个孩子,家里不是还有一条腊肉嘛,今年过年都够吃了。”
“哪里够,我听李欢说今年大哥过年要回来,大哥好多年没有回来了吧,这次回来不得好好准备起来。”
李母听到程巧的话,眼里冒着光,嘴角都要翘到眼角这里去了,她急匆匆的进入自己的房间,拿出一个土布包。
“巧,这里是娘存的钱,里面有李兵给我的(大哥),李欢给我的,李乐干活攒的,我都放在一块了,以后…等乐乐出嫁了,这钱就分给你们。”
“娘,我不要,都给乐乐吧,姑娘嫁出去,身上总要留一些傍身钱的,嫁妆多一些,乐乐在婆家也能硬气一些。”
李乐刚要出门的脚缩了回去,心里暖得一塌糊涂,二嫂说的对,她的嫁妆这么多,看二哥把她护的像眼珠子似的。
“程巧啊,乐乐命好,遇到你这么好的嫂子,只是不知道李兵这次会不会带姑娘回家。”
“娘又想娶儿媳妇了吧,等我们搬过去,再把你和乐乐这间屋子整修一下,到时候大哥他们回来了也有地方住不是。”
“好,娘听你的,巧,你先拿十块钱,娘这里没有票,你看着买,没有就没有,千万不要去那个地方买东西知道吗?”
“哎,我走了,娘。”
程巧没有要李母的钱,骑上自行车就往县城去了,一路上见到很多人都往陈为民的家里跑去,一问才知道今天居然是陈春花嫁人的好日子。
程巧将自行车骑到一个偏僻的角落,然后收入空间,又快速来到了陈为民的家门口,她要亲眼看着陈春花嫁出去。
“你高兴了吧。”
程巧刚站好,一个冷冽的声音出现在耳边,转头一看,原来是苗青,苗青恶狠狠的盯着程巧的脸看,这个狐狸精,咋越来越漂亮了。
“嗯,有人嫁出去总是高兴的啊,不然向阳村的小姑娘都变成老姑娘,那咋办哩。”
程巧丝毫不客气的回道,苗青已经快要二十岁了,在向阳村可是一个老大难的存在。
她可不像知青点的那些女知青,年龄再大不嫁人都没有关系,因为她们是要回城的。
苗青咬紧自己的牙关,她也知道同村的人看自己的眼神总是带着一些异样,可那有怎样,没有好的男人她当然不嫁。
“我可不像有些人,嫁了一个惯会偷奸耍滑耍无赖的地痞无赖,你等着吧,以后有的苦吃了。”
苗青脑海里回想起李乐小小年纪涨红着一张脸,用力推板车的摸样,还有李母劳累过度时根本就直不起腰来的摸样,脸色露出了笑容,以后程巧也会这样的。
“不劳你操心,你还是操心一下自己吧,也不看看自己几岁了,眼角都有皱纹了,还有空操心人家。”
苗青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眼角,程巧从口袋里摸出一枚小小的圆镜子,塞到了苗青的手里:
“喏,送给你,以后有时间就多照照镜子,自我感觉太好也是一种病。”
苗青心里刚刚升起的一股喜意被程巧的这句话给彻底浇灭了,虽然很想把手里的镜子给砸了,可她舍不得啊,这是她二十年来第一次拥有自己的镜子。
左右看了一下,见大家都讪讪的转过头,连忙拿起镜子照了一下,不照还好,这一照就把苗青给气的半死。
她的脸何时变得这么粗糙了,还有眼角这块,真的有好几条皱纹,虽然不深,但存在了就不会消退。
凭什么程巧都嫁人了,脸蛋还是那么的白,那么的嫩滑,自己还是一个黄花大姑娘呢,脸却已经像一个大婶了,苗青心里的爆棚的良好感觉一下子崩塌了。
第七十一章 陈春花嫁人
程巧没有再把心神浪费在苗青身上,而是挤到了王婶这里,王婶看到程巧,连忙一把拉住了她说悄悄话。
虽然是悄悄话,可音量还真不小:“二流子媳妇,我觉得还是你的嫁妆好,还有你把彩礼都拿回李家了,可王屠子那辆自行车可是留在陈家了。”
程巧看着王婶一脸不愿意的样子,心里有些明白过来,要知道王屠子可是王婶男人的远房亲戚,所以王婶当然是要帮着王屠子说话的。
站在院子里迎亲的王屠子,听到王婶这句话,心里立马不舒服起来,当初他给了那么多的彩礼,心里其实是想着拿回来的。
米面啥的也就算了,要知道自行车和一百块钱可是彩礼中的大头,如果陈家敢把这个给吞了,那就不要怪自己对你家闺女不客气了。
只是王屠子非常有心机,心里不爽,脸上还是乐呵呵的,招娣就站在门口,也听到了村民们的话,心虚地看向王屠子。
见他脸色如常,心也放了下来,到底是肉联厂的正式职工,那些小钱还是不会放在眼里的,不愧是自己看中的女婿。
眼神朝着王婶的方向恶狠狠的瞪了一眼,这个嘴碎的,难道不知道男人娶姑娘都要给彩礼的吗,还有谁家会把彩礼给姑娘带回去。
“来来来,闺女,喝了这杯红糖水,你以后的日子就是甜甜蜜蜜了。”
招娣拿出一杯浓浓的红糖水,还有一个大红色的嫁妆箱子,当场就把箱子给打开了,那些小媳妇大婶子们立马把眼睛睁得大大的。
箱子最下面是一条八斤厚的大棉被,上面还放了两块棉布,换洗衣服有两套,鞋子有两双,最惹眼的还有一对大红色的暖水瓶。
“哇,春花这丫头的嫁妆还不错啊。”
“嗯,八斤重的大棉被,招娣也舍得的。”
“陈家就一个闺女,哪有啥舍不得的。”
“听说王屠子给了一百块彩礼钱,置办这些嫁妆应该够了吧。”
“一百块啊,再多一个箱子都够,招娣还是不地道啊。”
春花心里也很不满意,爹娘不但吞了自己一百块钱的彩礼,连自行车也都要给大哥他们,太偏心了。
刚想说话,感觉到一道狠厉的视线射了过来,不用看就知道是谁了,她的那个爹啊,对你好的时候像天使,对你狠的时候就像魔鬼。
算了,今天从这扇门里跨出去,以后自己跟这个家就没有啥关系了,陈春花一口喝尽了杯子中的红糖水,头也不回的跟着王屠子出了门。
王屠子眼睛四下张望了一下,并没有看到自行车的影子,心里冷笑了一声,转身就带着陈春花离开了。
陈春花一走出大门,眼睛就咕噜噜的转,她在找自行车,王屠子迎亲,总要有车来接自己的吧。
没有自行车牛车驴车也行啊,她的一个好朋友可是被拖拉机给领走的,可门外除了看热闹的村民,哪里有什么车啊,那她这么一大箱的嫁妆该如何带走啊。
“王…王哥,没有车子,我的嫁妆咋运回去。”
王屠子看向了了王婶,王婶心里明白了,连忙大声喊她儿子出来,王婶生了三子一女,王向阳、王向党、王向军、王向华,其中向阳跟李欢关系最好。
“娘,啥事啊。”
“去二流子家里借一辆自行车,如果没有就把我家那辆独轮车推出来,借给王屠子。”
“哎,我这就去。”
“向阳,你不用去了,我家也有独轮车的,哪里需要跟你家借。”
陈为民没有想到王屠子居然没有借车就来迎亲,这明摆着想把自行车给带回去,可让他们把自行车带回去,他这个闺女不是白养了吗。
“春剑,去把独轮车给推出来。”
陈春剑是陈家长子,今年二十一岁了,已经相看好一户人家,就等着把陈春花嫁出去后,拿着她的自行车去下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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