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宫里到处都是机关、暗道、活板暗门,没人知道国王到底藏身何处。2
那是他活得最像人的日子,直到国王开始忌惮他的头脑,担心他为别人所用,下令处死他以及所有为他工作过的人。
他帮过的一个波斯人救了他。但对方并不敢把他留在身边,转手交给了一个马戏团经理,希望马戏团能带他逃出这里。
他不再开口说话,因为语言是无用的,不会改变任何事情。人们只想听见自己想听的话,只想看到自己愿意看到的事。
最重要的是,他每次开口说话,耳边总会响起疗养院看护们的声音——
“如果不是疯子,你怎么会长成那样——声音还是这样——你生来就不正常……”
他的长相是耻辱,声音是耻辱。
尽管薄莉从未评价过他的声音,但他每次开口,她都会起一身鸡皮疙瘩。
她是个贪生怕死的人,只要能够活下去,可以对任何人献殷勤。
他没必要对她手下留情。
那一天,她以为他离开了,其实他还在房间里,就在她的旁边,手上是锋利的匕首,随时准备捅进她的后心。
下一刻,她忽然脱下衬衫长裤,换上了印花长裙。
即使他早已知道她是女孩,那一幕的冲击力还是超出了他的想象。
她很白,如同白色的浪潮涌入他的眼中。
他第一反应是移开视线。可是,到处都是她。白色的膝弯,白色的小腿,白色的脚踝,白色的脚趾。
某种难以言喻的情绪冲上他的喉头。
他的心跳剧烈,再次尝到了不适的味道——头皮发麻,眼睛胀痛,汗毛倒竖,像吞下了某种阴暗而滑腻的液体,连心跳都变得黏连起来。
起初,他以为那天没有杀死她,是因为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
然而时间一天天过去,她再也没有露出过那些白色,他却还是没有动手。
她缺乏警惕性,任何人都可以跟在她的身后。
她跟博伊德去剧院看演出时,他本想杀死她,但不知为什么,最后却割掉了博伊德的手指。
也许没什么原因。
他只是像以前一样厌恶沽名钓誉的人。
这些天,他像玩弄陷阱里激烈挣扎的猎物一样,一步一步逼近她,直到她无路可退。
他总是在想,明天就杀死她,却总是拖到第二天。
几天之后,他终于下定决心。
——总有一天,她会死在他的手上,为什么不是现在?
他从后面接近她,冷漠地看着自己的身影一寸寸吞没她,刀锋在她白皙的脖颈上轻轻滑动。
博伊德也曾触碰她的脖颈。
她是那么不设防,谁都可以触碰她脆弱的咽喉。
这一发现让他……愤怒。
有那么几秒钟,攻击欲如同沸腾的水,在他的血管里急速流动,在他的耳边发出急躁的沙沙声响。
但看到她恐惧、惊慌、冷汗直流的样子,他心里第一个念头,居然是抱住她。
之前她感到恐惧时,总会抱住他。
他以为她被驯化得很成功,不管多么极端的情况,都会用拥抱和亲吻安抚他。
谁知,当他真正想要杀死她时,最先产生条件反射的却是他自己。
第18章
埃里克的想法变得越来越难以捉摸。
他开始说话,导致她之前的应对策略完全失效了。
现在,她必须谨慎地观察他的眼神、语气、动作,努力思考他提出的每一个问题,以及背后的含义,以免答错直接玩完。
这天,薄莉一觉醒来,发现床上多了一条裙子。
新的,淡蓝色的真丝裙子,领子、袖口和裙裾镶着荷叶花边蕾丝,腰间系着一条乳白色的缎带,旁边是层层叠叠的衬裙和裙撑。
上面压着一张明信片,背面是剧院的铅笔速写,正面只有两个字,笔迹冷峻而优美,由暗红墨水写成:
“穿上。”
薄莉凭借着多年玩解谜游戏的经验,明白了他的意思——他要她穿上那条裙子,去剧院。
裙子很合身,仿佛为她量身,胸、腰、腹、手臂,无一不合衬。
薄莉不想知道他什么时候替她量的尺寸。
酒店门口,已有一辆马车在等候。今天雾很大,马车夫必须拿起提灯,才能看清她的脸庞。
“您就是克莱蒙小姐吧,”他说,“等您好久了。来吧,我们去剧院。”
薄莉提着裙子,忐忑不安地坐上马车。
她不知道埃里克如此大费周章是为了什么。
他不会打算像原作一样,催眠她,把她培养成当红女高音吧?
薄莉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可以演音乐剧,但完全不会唱歌剧,那跟流行歌曲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
但凡看过任何一个版本的《歌剧魅影》,都知道他对徒有虚名的人是多么厌恶。
如果他发现,她是一个不可雕的朽木,会不会直接宰了她?
薄莉有些汗流浃背。
幸好,她去剧院并不是为了演唱歌剧。
剧院是她跟博伊德去的那个剧院,同一个剧场,同一场演出,同一个包厢。
埃里克自始至终都没有现身。
薄莉却能感到,自己正处于他的视线之下。
他一直这样,从不正面出现。
薄莉其实很想告诉他,他的身材比例很好,几近优越,尤其是手指的长度,已经到了罕见的地步。
酒店大厅有一架钢琴,他大拇指和小指完全张开时,可以十分轻易地跨越十二度音程,甚至十三度。
要知道,大部分人的手掌只能跨越八度。跨越十度音程的人,已经算是天赋异禀了。
然而,他却对自己的脸、手、脖颈,甚至声音,都感到极端的羞耻。
不允许她看向他裸露在外的皮肤,也不允许她赞美他的声音。
薄莉很迷茫。
脸,她可以理解。声音是怎么回事?
“……我们在这里干什么?”她左顾右盼,试图起一个题目,“好闷。”
这时候的剧院通风设施有限,她真怕自己被闷死。
没有回答。
埃里克似乎不在包厢。
这时,剧场的灯光暗了下来,只剩下脚灯的焰光。一束聚光灯打在天鹅绒幕布上。随即,幕布缓缓升起。
那个女扮男装的女孩登场了。
她斜戴着黑色礼帽,穿着黑色燕尾服,里面是白色衬衫,在唱一首欢快的流行歌曲,歌名似乎是《奈莉·布莱》1,伴奏只有一架班卓琴。
薄莉之前忙着应付博伊德,没听她在唱什么,重听才发现这是一首非常轻快的民谣。
因为旋律简单,节奏性强,她听了两段,就忍不住跟着哼唱起来。
下一刻,一个低沉、冰冷声音在她身后响起:
“你喜欢?”
薄莉后背汗毛倏地立了起来,心脏差点冲出喉咙:“……还、还好,挺好听的。”
“原因。”
薄莉心想,这是在干什么,老师抽学生回答问题?
她又不是音乐专业!
幸好,她演音乐剧前,接受过系统的培训,知道一些音乐常识。
“……因为全是重复性的旋律,容易跟唱?”她猜不透他对这首歌是什么态度,又飞快地补充了一句,“当然,我也能欣赏高雅的歌剧,比如《魔笛》里的夜后咏叹调!”
她也只听过那一首。
原因是那段短笛般尖锐清亮的高音特别提神,骑自行车的时候听,感觉自己能把车轮蹬出火星子。
埃里克不置可否。
她的回答似乎是过关了。
演出结束后,埃里克的视线就彻底消失了。
他为她准备裙子、腰带、衬裙、裙撑和马车夫,似乎只是为了让她来重看这场演出,听她评价这首简单的民谣。
在那之后,他似乎迷上了这种玩法,每天都有新的裙子出现在她的床头。
薄莉自始至终都不知道他的目的是什么。
考查她的音乐素养?
培养她对女式服装的审美?
训练她穿衣服的速度?
他模棱两可的态度,让她每天的心跳都异常激烈,充满了对未知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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