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人操着古怪的语言,打扮也很古怪,他们身上裹着皮毛的衣服,裸露着大片的古铜色的肌肤,头上戴着古怪的帽子,帽子上插着五颜六色的雉鸡羽毛,这里的人似乎都是这样的打扮,所以任聚鹰就叫鸟人。
那个鸟人是个年纪很大的老人,帽子上的羽毛也最多,听到任聚鹰朝他们说话,便微笑着走到他的身边,友好地点点头,而他后边,则有一个持木制长矛的强壮战士紧跟着,很显然,他是这些土著的首领。
任聚鹰啃了一口手里的烤红薯,粗声大气地道:“你们这玩意儿吃着还挺甜的,挺好吃,就是吃多了爱放屁。我说你们那大黄豆子还有没,再换点给我们呗,我们这里一百七八十号人呢,饭量可不小。”
红薯是任聚鹰给他吃的东西取的名字,他们搁浅于此后,受到了当地土著的热情招待,给他们送来了很多食物,其中大部分都是他们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
这红薯因为皮是红的,与中国南方的甘薯相似,也是长在地里头的,形状也相仿,任聚鹰便管它叫红薯了,至于一种长在棒槌似的东西上,一颗颗黄灿灿的很大的米粒,则被他称为大黄豆子。
投桃报李,任聚鹰对这群救助他们的人也给予了很大的帮助,这个部落与附近的一个部落正在打仗,任聚鹰领着他的海盗兵参加了战斗,这些当地土人竟然连铁器都没有,他们拿着简陋的木矛石斧,哪里是任聚鹰等人的对手。
任聚鹰的船上不只有刀枪剑戟,还有弓弩和火铳呢,这一仗,他们像赶兔子似的,一直杀到对方的老巢,不但杀死了对方的首领,还把这个部落的年轻女人都抢了回来,这些女人现在已经被他们占有了。
不够分的,任聚鹰已经安抚没有抢到老婆的部下,等摸清楚这儿的环境,就带他们再去抢更多的女人来,一人至少配两个,现在被他们抢来的女人正在前面不远的树林里,按照任聚鹰的命令搭建木屋呢。
不过,最叫任聚鹰发愁的是,他没处去搞铜铁,当他得知这些当地人只有寥寥无几的据说是用天上掉下来的大石头炼出的铁器,此外一无所有时,心就凉了半载。
他的船毁损严重,没有铜铁制造铆钉,就造不出一艘坚固的大船,那他如何回家?他的船员中虽然有人懂得炼铁打铁,可光是找铁矿就得好长时间,那得猴年马月才能炼出足够的钢铁来造船钉啊!
那个老人听不懂任聚鹰说什么,但他比比划划的动作老人似乎看明白了,老人吸了口烟,微笑着点了点头。
任聚鹰皱着眉,挥开了喷到面前的烟气。这里的人用椰子叶卷了一种干燥的树叶碎沫,点着后吸食它的烟雾,他第一次见到当地人吞云吐雾的时候非常好奇,还尝试过,不过却被呛得咳嗽,此后他便不再尝试了。
任聚鹰愁眉苦脸地叹了口气,转过身看着那平静得仿佛一块大镜子似的巨大港湾,双手插腰,喃喃自语道:“真他娘的晦气呀,我到底飘到哪儿来了,老子不会再也回不去了吧……”
“嗳!老鸟人,这儿,你们这儿,是什么地方?”
任聚鹰划拉着面前的海湾,比比划划地问那一头羽毛的老人,老人大致看出,他是在询问这里的情况。
老人是此地部落的酋长,他们的部落世代定居于此,家园旁边的这片海湾就是以他们部落的名字命名的。老人开心地笑着,用烟卷指指不远处的自己的部落,说道:“加勒比!”
老人再指指自己的心口,道:“加勒比!”
然后老人又向大海一指,无比骄傲地道:“加勒比!”(印地安语:勇敢正直的人)
任聚鹰原还指望听听此地的名字,万一曾经听说过,就能大致确定自己的位置,结果这个名字他连做梦都不曾听过,不禁仰天长叹道:“加勒比、加勒比,麻辣隔壁吖……”
老酋长欣慰地点了点头,深深地吸了口烟,悠然吐出一个烟圈。
烟圈越变越大,把任聚鹰套在其中……
※※※
夏浔在西班牙只停留了三天,现在的西班牙正如费英伦所说,打得一塌糊涂,真的是太乱了。而他没有郑和那样庞大无匹的舰队,却带着很多财宝,每个船员都出手阔绰,甚至还引得一些人打起了他们的主意。
所以三天后夏浔便匆匆起程,赶往法国马赛港。夏浔想在这里周游各国,等候郑和赶来。以他对郑和的了解,有了他一路留下的路标,郑和一定会赶上来。郑和正统帅着比他强大十倍的舰队,要安全经过好望角并不难。
实际上,郑和紧赶慢赶的,现在已经到了好望角。因为夏浔是在这里遇到风浪,急急转过海角的,没有在这里留下任何标记,郑和的舰队已经在这里停下来。
他们一面上岸收集饮水、食物和果品,一面派几艘船向前方探路,寻找夏浔留下的指示之后再继续整个舰队的航行。
夏浔的船队抵达马赛之后,引起了一阵的轰动,夏浔的船队中没有郑和所乘坐的超巨型宝船,虽然船体普通比欧洲船大,但是并未引起太大的惊讶,叫人惊讶的是这支远来的船队居然个个都是一副东方面孔。
自从当年成吉思汗的大军从陆路打到多瑙河畔,这还是欧洲人第一次一下子见到这么多来自东方的面孔。
马赛的地方长官、以及贵族们在简单的会晤和商议之后,他们决定立即约见这支来自东方的船队的船长,他们急需搞清楚,这支突如其来的船队,到底是怎么从东方驶到这儿来的。
可惜,他们扑了个空,这支船队的指挥官已经上岸去了,向船上的人询问,得到的答复一概是:“无可奉告!”
夏浔上一辈子不曾到过法国,这一辈子不但来了,而且是中世纪的法国,夏浔对这里充满了好奇。
夏浔没有带苏颖和唐赛儿,虽然他相信这儿的治安应该比古里强上许多,但是还是先考察一番为妙,他可不想在这儿再来一次洗劫王宫,然后引着整个地中海的舰队追杀他,一直逃进大西洋。
他的通译在这里几乎没了用武之地,好在因为阿拉伯商人的脚步遍及整个欧洲,此地有不少人懂得阿拉伯语,通译江旭懂得阿拉伯语,夏浔便叫他去雇个向导兼翻译来,只要对方既懂得法语又懂得阿拉伯语,再加他的通译,他也能进行沟通。
通译去找人,夏浔站在码头上等着,一面欣赏此地迥异于东方的风情。
不一会儿,江旭就兴冲冲地走回来,大声喊道:“大人,大人,我找到一个,居然会说咱们汉话!”
夏浔扭头望去,只见江旭大步赶来,在他身边还跟着一个高大的白种男人,穿着一身当地贫穷百姓的布衫。
他的头发是蓬乱的红褐色,五官粗犷,如果仔细看,倒也算是周正,只是他的五官有向中间集中的趋势。而五官的最中间,那只又高又大的鼻子更是异军突出,所以一眼望去,你只会注意到他那只大鼻子。
一头蓬乱的红褐色头发,再加上一只大鼻子,远远一望,仿佛一只松狮。
这只红头发的“松狮”满脸堆笑地迎向夏浔,用他那有些生硬的汉语大声介绍道:“你好,尊敬的来自遥远东方的先生,我叫雅克达克,请问先生尊姓大名!”
第1030章 无心插柳
“哦,你好,我姓夏!”
那个红发男人立即俯身下去,抓起夏浔的手掌很绅士地吻了一下,殷勤地道:“这是我们这里见到尊贵客人的礼节!夏先生,欢迎你来到浪漫的国度——法兰克。”
夏浔笑了笑,好奇地问道:“你的汉话说的相当不错,你怎么会说汉话?”
达克耸耸肩道:“我曾经游历过很多地方,到过遥远的东方,在那生活了数年之久……”
说到这里,他似乎有些伤感,便转移了话题,问道:“先生,有什么需要我为您效劳的么?”
夏浔道:“听说你们正跟英国打仗,我瞧你们这儿还很安定,也很繁荣啊。”
达克道:“是啊,因为我们这里距英国比较远,以往战争还从来没有打到这儿来。战争连绵不断,持续有一百多年了,我们已经习惯了。”
这个达克就是夏浔曾在别失八里遇到过的那个暗恋让娜的法国男子,只是当时夏浔满脸胡须,刻意伪装,与此刻形象大不相同,再加上两人就只见过那么一面,时间上又过了这许多年,所以达克并没有认出他,他更没有认出达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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